SPR回马来西亚,不能用PCA;但是如果你在马来西亚有公司,你可以用RGL,一样也是免隔离。
先说明,这也许是一个“有点不by right”的管道。
我深思了很久,依然决定分享,是因为心疼大家和家人分割两地;但如果你要用就得自行承担责任/风险。
目前,已经有三个网友跟我分享他们的真实经验,也肯定了这管道是可行的。
虽然他们都叫我匿名,但他们都愿意分享,因为他们都感同身受,知道和家人分隔两地的苦。
话不多说,现在进入主题,希望大家细读理解、再三思而行。
什么是RGL?
互惠绿色通道(Reciprocal Green Lane,简称RGL),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国之间必要的公务和商务旅游提供便利。
出入境者须遵守一套两国都同意的公共卫生和预防2019冠病措施,包括接受检测,同时向有关当局提交在该国的行程,并遵守行程。
谁都可以用RGL吗?
RGL适用于所有合法居于新加坡的所有国籍的人(即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和长期通行证持有人);前提是此人需要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间,进行以商务或公务为目的,单次入境短期旅行。
哪里提出线上申请?
在预计行程的最少10个工作天之前,通过马来西亚MyTravelPass网站提出申请。其申请网址如下:
http://mtp.imi.gov.my/
需要什么文件?
提出在线申请时,该马来西亚公司/机构,需提供以下信息:
1. 邀请信,注明用于商务/官方目的 (Letter of Invitation specifying entry for business/official purposes)
2. 旅行者的护照复印件 (Traveller’s passport copy)
3. 旅行者提供的酒店住宿证明 (Traveller’s proof of hotel accommodation)
4. 旅行者的旅行前健康和旅行历史记录声明 (Traveller’s pre-trip health and travel history declaration)
5. 旅行者在马来西亚的行程,说明所有会议和拟定的位置、日期和时间( Traveller’s controlled itinerary stating the location, date, and time of all appointments and programmes)
必须注意事项:
1. 旅行者出发前的72小时内,需要在新加坡先做swab test,提交negative result的检查报告给马来西亚当局。
2. 旅行者入境马来西亚时,依然需要在落地入境时,再做swab test,1-2天内swab test result出炉为negative,才能执行行程。
3. 旅行者可用RGL在马来西亚,逗留最多14天。
4. RGL只限短期,所以长期工作/居住/学习/医病不适用。
5. RGL不限制入境方式,所以受批者可以搭飞机(by air)入境马来西亚,或使用陆路(by land)通过兀兰或大士关卡入境马来西亚。
6. 入境马来西亚之前,需要在新加坡先做swab test。旅行者需出示RGL批准信,才能进行swab test,费用不超过$200新币,但不能用医药保险/津贴。需要的人可以参考以下链接,看新加坡哪里能做swab test: https://safetravel.ica.gov.sg/malaysia/rgl/faq#annexa
7. 如果入境马来西亚时的swab test report为阳性(positive),旅行者需自付确诊医药费。
8. 入境马来西亚做swab test后,需要隔离至报告出炉。
9. 在马来西亚的行程中,不能使用任何公共交通工具。
重返新加坡细节:
1. 旅行者重返新加坡时,可以自动豁免居家隔离(Stay-Home Notice, SHN),无需申请。但是入境新加坡时,得做swab test并且自我隔离至swab test结果出炉。
2. 如果重返新加坡的14天内出现疑症/确诊状况,该旅行者需自付医药费,但因为是受批准而出境入境,所以可以使用政府医药津贴/医疗保险。
————(我是很简单的分割线)————
很简单的来说:
1. 任何马来西亚公司都可以代为申请,邀请旅行者入境马来西亚“开会和商讨投资行程”。
2. 批准了才订机票(陆路就不用)。
3. 出发前三天,提交新加坡swab test report。
4. 抵达马来西亚时再做swab test,最多可以住14天。
5. By right,每天得跟着“流程”跑,晚上必须住酒店。
6. 回来新加坡之后,也要做swab test。
重申,我只能分享到这里,其他需要你们自己参透。
公仔不用画出墙,也别pm我问我哪三个网友的情况,为了保护他们我不方便透露任何其他资料。
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写邀请信(Letter of Invitation)和行程表(Official Tentative Program),你可以联系我的好朋友,Ms Li,+6016-324 1527。
她有提供公函文笔服务,必须强调重申的是,她最多只能帮你写信和写行程,你要自己找公司、你要自己草拟行程,她不可能帮你作假。
她只是提供公函文笔服务,其他任何意见/疑问,恕她概不回复回应/建议。
声明:此文仅建立于网友分享亲身经历和参考ICA之RGL资讯。任何相关风险,帖主/站主一概不负责。
ICA官方参考详情:
https://safetravel.ica.gov.sg/malaysia/rgl/faq#faq-residents-singapore
这里也可以参考YB曾笳恩的相关分享帖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247606128594823/posts/3402474046441333/
————(结尾签名档)————
♡来自Sammi Siek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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