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在的加害者

《网友投稿》
标题:潜在的加害者
笔名:娄雒珩

在看见一个瘦弱无助的孩童被其他孩子欺负的当儿,你会对他抱有怜悯之心,抑或背地里认为他活该?
会挺身而出或是选择袖手旁观?
隔岸观火之人的心态往往不是怕事和冷漠,就是嘲讽或降罪于受害者。

 

俗语说:“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”。
经常有人会有意无意地检讨被害者,甚至将过错归咎于受害人。
只可惜我们总是忽略了下一句,“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”。为何这后半句却鲜为人知?
因为恰好这大大地反映了人的同理心简直可媲美凤毛麟角,微乎其微。
更令人不解的是,可以不触动恻隐之心,亦可置身事外,但何苦非要揪着人小辫子不放?
不仅导致被害者二度受创,反倒还忽略了真正该被挞伐的加害者仍逍遥法外。

 

强奸属重罪,因为犯下此举者已道德沦丧,可谓罪不可赦。
被变态觊觎的对象不分男女,他们毁了一个人的清誉,同时也摧残了受害人的身心。
即使创伤得以痊愈,受害者被蹂躏糟蹋的残破心灵恐再难愈合。
可偏偏就有人大言不惭地抓住被害者的痛脚,审视并叱责他们行为不检点、衣着暴露或卖弄风骚,才会被盯上。

 

除此之外,霸凌现象亦可被说成是受欺过于懦弱,甚至是不擅处理人际关系,从而得罪加害者。
不幸遭打劫或诈骗,更是被批愚笨或是爱炫富才酿造的结果。
至于虐待动物的行为再不可取,依旧有坚称“人类方为万物之首”一说的人声援施虐者。
他们表示动物并不及人的重要性。我希望人们都应知道如何善待动物,它们也是个生命啊!

 

另外,明星被蓄意诽谤和诋毁亦是层出不穷。
尤其一些娱乐刊物特爱捏造和扭曲事实的原委,不惜中伤公众人士来诈取流量,从中谋利。
建议大家抵制这类不良娱乐商。
最后,来谈谈现下热门话题——出轨。
出轨既是对伴侣不忠,其中有恋爱和婚姻关系,除了名义上的不同,其实本质上大同小异。
第三者到底有没有错,还需深究来定夺,至于出轨方的过错必然是落实了。
这时又有人跳出来检讨受害方(通常为女性),指责她们管不住自己的男人,甚至批评她们的外表,对她们人身攻击,指另一方的背叛情有可原。
首先,无论对方有任何过失或不足,都不足以成为出轨的借口和理由。
在未解除双方关系下出轨都是错的。
其次,他人的感情文图由不得别人插足。

 

切记,人无完人,没有谁本就该平白无故遭迫害和欺侮。
即使受害方真有错,也轮不到任何人对其评头论足。
有罪之人,终究躲不过法律的审判之槌。
望众人能多些宽容以待来抵消社会上充斥着的愤恨与不公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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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Anni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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